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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观点】如何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8-03 点击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长期以来,受粗放式管理思维的影响,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角色的社会各界在进行社会治理时习惯运用笼统的、模糊的处理方式,导致“大差不差”、“最后一公里塌陷”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要想克服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必须牢固树立“精细化”治理理念和方法。

针对此问题元方智库特选取了有关专家观点如下。


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    鲍静研究员

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就要“化零为整”,充分重视基层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社区委员、社区群众组织的作用。在绩效考评中,要引入公民评价,把民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管理和服务各组织部门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过去我们的工作范式经历了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传统粗放式、经验化社会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时代需求,必须加快向精细化社会治理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洪大用教授

精细化概念起源于企业管理,指的是减少资源投入、降低管理成本,后来其逐步运用到行政领域和社会事务。以科学、理性为特征的精细化管理代表了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因此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逻辑。

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必须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成果,利用科学的研究和统计来分析我们社会那些多样化的治理需求,这是我们开展精细化治理的前提。

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    鲍静研究员

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不乏精细的做法,但“差不多”“马马虎虎”“大概也许可能”等思维方式也甚嚣尘上,这就带来社会治理标准化程度低,群众工作不到位,社会事业服务表面化等一系列问题。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社会治理精细化与认真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要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不仅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投入,更需要精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我国人口众多且社会结构复杂,网络社会使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加多元,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与此同时,网络社会互联互通的特征也为精细化治理带来契机。当前我国有近7亿网民,12亿手机用户,5亿多微博微信用户。不论是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还是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如果离开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都是不可能的。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    王名教授

社会治理精细化是对社会管理模糊化的反思和超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法治、自治和德治的高度统一。法治是社会和公众的底线准则,在此基础上划分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自治是社会主体性即自我规则和秩序,政府要起到培育引导作用,而非大包大揽。德治是社会内在的面向,强调各类社会成员道德自律。

政府要把社会交给社会,发挥社会主体性。政府要做的事是制定规则、保障底线、保证规则有效的执行,而且还要给社会腾出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魏宏教授

现代文明下的社会治理应当秉持权利保障、民主参与、市场经济、良法善治四大原则。只有真正从社会视角而非政府本位出发,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精细化在实践中不发生异化。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    傅昌波

一是党委、政府应侧重法规标准、信息化、行为监管等基础制度建设,这样才能给社会和公众腾出足够自治空间;二是中央政府要向地方政府下放权力,让具有信息优势并嵌入城乡社会网络的基层工作人员更好为民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黄浩明研究员

社会治理格局亟待实现三大转变:一是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要从依附的“伙计”关系转变为平等的“伙伴”关系;二是社会组织与公众要从利益关系转变为协商关系;三是国内社会组织与国际社会组织要从对立的斗争关系转变为包容的竞合关系。国内社会组织唯有通过学习国际规则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程萍研究员

社会治理精细化首先是政策制定的精细化,最终落脚到具体执行的精细化。要通过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平的考评结果应用体系,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尤其要重视政府自身履职精细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养和能力。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王杰秀

社会治理工作千头万绪,社区是实现精细化的突破口。社区能够针对老年人、儿童、失独家庭、司法矫正人员等人群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许多是政府想做但做不了的。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并从制度设计、经费来源、能力建设等方面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生存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于建嵘研究员

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靶向性,但若使用不当可能威胁个人隐私,甚至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与之类似,一些地方的网格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机械化、扩大化等问题。因此需要在技术进步和人文关怀之间寻求均衡,承认并善待社会多元利益诉求,绝不能让精细化治理异化为单纯的管控。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毛寿龙教授

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个体嵌入不同社会秩序的结果是产生张力和冲突。不同主体的目标和身份冲突是正常的,关键是创新多中心治理合作机制解决冲突。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等机制,使秩序冲突与内生活力相兼容,在动态均衡中达到最佳点。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张林江副教授

当前一些领域社会管控力度在加大,同时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的服务规模和水平也在提高,此外市场机制在治理实践中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些现象都值得关注。理想的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关系是互补兼容,而不是“两张皮”。决不能用社会事业代替社会治理,更不能把社会治理异化为管理社会。只有通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的“双向运动”,才能最终促进共享发展。

元方智库

完善的社会治理绩效评估多维指标体系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关键环节。要通过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平的考评结果应用体系,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首先,改进目标管理方式、完善绩效评估体系,逐步实施精细化管理,将考核目标进行细化和适度指标化,突出考核目标的战略性,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实现绩效考评动态化,推进政府效能提升。其次,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在“深严细实”上下功夫。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加强系统治理上求实效,在加强依法治理上求实效,在加强源头治理上求实效,在加强综合治理上求实效。再次,要充分建立“考、评、议”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在绩效评估过程中,不仅重视“考”这一环节,还要重视“评”“议”环节。通过“考、评、议”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发现问题、诊断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各要素不断均衡化、社会治理各部分各环节不断精细化。最后,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各类社会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政府各职能部门数据系统的建设、协同、共享与数据开放进程,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社会运行规律,为社会治理精准化绩效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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